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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类考试免试录取条件

导读: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合条件的技能大赛获奖者可按规定免试录取,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未按时申报免试志愿,视同自行放弃免试资格,已申报但在本科批次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免试专科录取。

  福建高职分类招考的考生报名时如果能达到要求,学生可以被免试录取的,那么福建分类考试免试录取需要什么条件呢?

福建分类考试免试录取条件

  对于在福建参加高职分类招考的考生来说,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2、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当年截止时间前才获得上述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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