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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导读: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福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其中,录取照顾政策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某些特定地区、特定行业或特定人群的考生,可以在录取时给予一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

  同学们都知道福建普通高考有对应的录取照顾政策,相同的,福建高职分类考试也有录取照顾政策,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福建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但是考生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院校之间,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考生需按照院校和教育考试院发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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